法冠
冠名。即柱后惠文冠、獬豸冠。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。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、使节也用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: “法冠,一曰柱后。高五寸,以为展筩, 铁柱卷, 执法者服之, 侍御史、 廷尉正监平也。或谓之獬豸冠。”魏晋至南朝宋皆沿用。也用作侍御史等执法官的代称。
冠名。即柱后惠文冠、獬豸冠。本为战国时楚王所戴之冠。后秦御史及汉朝执法官吏、使节也用。《后汉书·舆服志》: “法冠,一曰柱后。高五寸,以为展筩, 铁柱卷, 执法者服之, 侍御史、 廷尉正监平也。或谓之獬豸冠。”魏晋至南朝宋皆沿用。也用作侍御史等执法官的代称。
东宫属官。秦、西汉隶太子太傅、少傅,东汉隶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。值宿东宫,职比郎官,无员额。别有“太子中庶子”,侍从太子左右,位在其上。三国因之,魏五品。两晋员四人,或隶太子詹事,或隶太子二傅,五品。为
清朝吏部铨选制度。凡升选之外官赴任前,均由吏部发给文凭。到省后呈交督抚查验,称为领凭。吏部发给外官文凭,某月某省均有定章,领凭官员必须等到应发之月才能领取,谓之对月领凭。凡升选官赴任者,京官由吏部知照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少府监长官,以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少府复以监为长官,遂罢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。天历庚申十年 (1860) 始设。在此之前,为军中带兵官之通称,后逐渐演变为次于主将的正式职官。又有大佐将之职,官阶亦低于主将。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。在前期,佐将是
见“互管佐领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,秩六百石,有丞。皇帝车驾出,掌清道; 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东汉省。官名,车驾出时掌清道,还时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参看“式道候”条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职员任免及考勤。
司隶校尉、京兆尹等京都行政长官的别称。宋三京牧的通称。官名。汉武帝置司隶校尉,负责京师一带的治安,东汉后领一州,辖区为京师一带,故称京牧。魏晋皆承其制。
官名。即中允,唐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,显庆元年(656)复名中允。官名。即中允。唐高宗永徽三年,因太子名忠,故改中允为内允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二》,参看“中允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