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桥掾
官名。西晋置,属河南尹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属吏,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。
官名。西晋置,属河南尹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县属吏,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仁宗延祐三年(1316)由梵像局改立,秩从五品,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下,掌绘画佛像及土木刻削工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名,汉置,为汤官属官,掌监饮食。见吴式芬、陈介祺《封泥考略》。
官名。 周朝置。 主管湅丝帛。 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㡛氏湅丝, 以涚水沤其丝。 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将作院。世祖中统二年(1261),立提点所。至元六年(1269),改总管府,掌绫锦纱罗等制造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各一员,正三品; 同知一员,从四品; 副总管一员,从五品。下辖
官名。唐中宗景龙元年 (707)行军则置,玄宗开元元年 (713)方镇节度使府置为幕僚,掌起草朝觐、聘问、慰荐、祭祀、祈祝之文与号令、及使府升绌之事。五代各方镇皆以重金聘求。观察使府亦置。辽朝节度使亦
官名。隋朝都水台所领掌船局长官,置二员,从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户部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收存各布政司、应天府及南直隶各府州解到绵布、银朱及各种药材、染料等物。官库名。明置,掌贮银朱、黄丹、乌梅、藤黄、水银诸物。都由浙江等省每
官名。同“吴师”。周朝置。掌山林水泽。《大簋铭》: “王呼吴(虞)师召大”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修火宪,敬山泽林薮积草,夫财之所出,以时禁发焉; 使民于宫室之用,薪蒸之所积,虞师之事也。”《荀子·王制》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奚斤传》:“太宗以其世典戎御,遂拜(奚和观)典御都尉,赐爵广兴子,建威将军。”官名。三国魏置,第六品,隶属于太仆,主管田猎之事,属官有司马一人。晋沿置,后代无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