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部
官署名。十六国后凉、后燕均置,设尚书为长官。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,设长史、司马为正、副长官。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(546)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,此为十二部之一,隶尚书省,设郎中为长官,或说亦置尚书。至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建六官府,遂为地官府所辖诸司之一,协助大司徒卿,管理户口籍帐。设中大夫二员为长官,属官有民部吏上士、民部吏中士等,领诸乡伯中大夫、左右遂伯中大夫、稍伯中大夫、县伯中大夫、畿伯中大夫、州长上士、党正旅下士等。北周沿其制。隋文帝开皇三年 (583)改度支为民部,为尚书省六部之一,职掌财赋户籍,设尚书为长官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增设侍郎一员为次官,领度支、民部 (人部)、金部、仓部四司。唐初沿置,高宗永徽元年 (650)因避太宗讳,改名户部。又,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改户部四属部之首的总部为民部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为正、副长官,主事四员,职掌省府州县土地户籍。二十三年分四属部为十二部,遂罢。
官署名。隋开皇三年,改度支为民部,统度支、民部、金部、仓部四曹。唐高宗永徽初,因避太宗李世民讳,便改民部为户部,掌全国土地、人口户籍、赋税财政等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·户部尚书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户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