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兵仗卫案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兵部,掌民兵、仗卫之事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兵部,掌民兵、仗卫之事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《辽史·仪卫志》:“左右诸折冲二十一人。”
机要近侍官。《后汉书·何敞传》:“臣伏惟累祖蒙恩,至臣八世,復以愚陋,旬年之间,历显位,备机近,每念厚德,忽然忘生。”
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公、军府幕僚佐吏通称。《宋书·礼一》“司徒、征北、镇南三府佐。”后世亦指知府之佐官,如同知、通判之类。吏员名。汉置,《居延汉简》10.32(甲34)为汉代张掖太守文书签署,府佐在守属之
参见“师爷”。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。
官名。北周置,掌宫室营建。《隋书·循吏·樊叔略传》: “宣帝时,于洛阳营建东京,以叔略有巧思,拜营构监,宫室制度皆叔略所定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,亦称“永兴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永兴宫汉人之政令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置为殿前司副长官。宋初存其名,后不复置。辽朝南面官,殿前都点检司副长官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分左、右。
春秋时期指官吏贪赃枉法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。”
官名。主相玉之官。又称“玉尹”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韩非子·和氏》:“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,奉而献之厉王,厉王使玉人相之。”《新序·杂事五》:“荆人卞和得玉璞而献之荆厉王,使玉尹相之。”
官名。西汉置,武帝任太仆公孙贺为之,统兵出征。东汉末一度地位较高,在九卿及卫将军之上。三国魏后地位稍降,为将军名号。魏、晋、南朝宋皆为五品(一说魏为三品)。十六国前梁亦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