殿撰
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等简称。
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等简称。
官名。战国秦等国置。县令属员。掌文书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仓律》: “其病者,称议食之,令吏主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彰德路(今河南安阳),监治顺天、真定、顺德、洛滋、彰德、卫辉、怀孟、南京等路,设使、副使等。十五年,移司于汴梁路 (今河南开封),又称南京按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右治狱置,掌驱磨两推官钱、官物、文书。
使臣所持符节。亦指出使之臣。《周礼·地官·掌节》: “凡邦国之使节,山国用虎节,土国用人节,泽国用龙节,皆全也,以英荡辅之。”奉皇命出使的凭信。汉代凡出使巡察,使者均持节以行。汉节柄长八尺,毛三重,以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身边的侍从护卫,亦称“三郎”或“三郎卫士”,属三郎大帅和幢将。除直宿禁中外,也随同皇帝外出征伐。选用宗室或代人功臣子弟中善于骑射者充任,位在内细射之上,也可作为起家官。孝文帝改定官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准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的副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年(1739) 始设。时非额设,仅于大学士奉差在外或内廷行走时才临时另简大臣协理阁务。十三年定为满、汉各一人,秩从一品。由尚书、总督内特简补授,仍各带本职。职责为佐理大学士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正五品。掌领本厅所司检察事宜,监督所属各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