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器监
① 官署名。唐朝中央政府、隋唐行台省皆置,有监、少监(或副监)、丞等,掌兵仗、厩牧之事;中央政府所置,于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废,玄宗开元三年(715)又置军器监。行台省所置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九年(626)随行台省罢。② 官名。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。
① 官署名。唐朝中央政府、隋唐行台省皆置,有监、少监(或副监)、丞等,掌兵仗、厩牧之事;中央政府所置,于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废,玄宗开元三年(715)又置军器监。行台省所置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九年(626)随行台省罢。② 官名。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度支指财赋的统计和支调。东晋初。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度支曹,设度支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。通常不隶属省部,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,从事计本息等事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二科之一设经承等吏员办事。分掌各项物品制造与收贮之事。
犹言北军五校官兵。东汉北军有校(营),五校为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明德皇后既立,严乃闭门自守……后拜将军长史,将北军五校士、羽林禁兵三千人,屯西河美稷,卫护
官名。见“司狱司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备身府为右骁卫,置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正三品,总府事,并统诸扬府。唐朝沿置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称右武威大将军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骁卫大将军。德宗贞元
官名。唐置,由殿中侍御史二人充任,属御史台殿院。唐制,常朝日百官奏事完毕,陈列于朝堂的仪仗队先行撤走。撤仪仗后接着是议政,议政时唯留下宰臣和记注官,其余官员皆鱼贯而出, 在廊庑之下由光禄寺供给午餐,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三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二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典事项。
吏名。春秋时即有是称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“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十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”金、元时亦置。掌路总管府至司县等衙门文书案牍和衙门事务。金朝分女真司吏与汉人司吏。汉人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朝十六卫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置,设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、中郎将二员,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,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,不领府兵。受朝之日,侍列于御座左、右,职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