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兵科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步队、陆军警察队、军乐队一切事宜,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,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、各镇操场、靶场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步队、陆军警察队、军乐队一切事宜,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,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、各镇操场、靶场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三国至唐俱置。晋初制度,中央除拜者为参军,诸府自辟者为行参军。晋末以后行参军亦可除拜,唯品阶例低于参军。①三国蜀诸葛亮丞相府所置,无固定职掌。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亦置,不署曹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右选之事。
州学官名。南朝齐梁置,为文学从事的异称。见“文学从事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主持考试事务。
官名。城局 (贼曹) 长官。东晋末始置。南朝沿置。南朝宋七品,梁四班至流外七班,陈八品至九品。参见“城局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城局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此言其官俸比命士,命士官秩五百石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“汉初掾史辟,皆上言之,故有秩比命士。”
官名。唐朝将作监所领太阴监属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上。
监狱名。唐置,见“河南府狱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审计院设置审计官十五人,协审官二十七人,须得年满三十岁以上,曾任荐任官以上满三年而有成绩,或在专门以上学校学习政治、经济学三年以上毕业并任行政职务满一年以上者,由院长呈请大总统任命,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