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朝置。正九品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官名。金置,支应所又称支承所,属太府监,掌宫中出入、御前支赐金银币帛。以都监二人为主官,正九品。
唐朝殿中省尚舍局置八十员、卫尉寺守宫署置八十员、鸿胪寺司仪署置六十员,掌设帐幕。宋朝殿中省尚舍局于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,钦宗靖康元年(1126)随局罢。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尚舍局置八十人,卫尉寺
地方官府的小吏。宋朝董嗣杲《芜湖县》诗:“国库转亏商旅瘠,县官频易吏胥肥。”
官署名。明初置,掌御马。其官有司正,正五品;副司正,从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监狱名。梁置,即“建康县狱”,见该条。
汉朝将军名号。武帝时有因杅将军公孙敖, 曾奉命筑塞外受降城。 因杅, 匈奴地名, 因所征以命将军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是岁,汉使贰师将军西伐大宛,而令因杅将军筑受降城。”
官署名。①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(1013)置,掌依典礼裁定行礼所用仪仗、法物等制度。多以参知政事为判院,学士、丞郎、诸司三品以上为知院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废。②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七年(166
唐朝宰相职衔名义。《新唐书·太宗纪》: 贞观十年(636)六月“魏徵罢为特进,知门下省事,参议朝章国典。”
辽朝地方行政建制,有府一级机构,除五京留守司所在地之府外,黄龙府、兴中府地位又略高于其他府,称南面大蕃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