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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法案

官署名。宋朝吏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、大理寺皆设,掌检详条法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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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都管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兵马粮饷、官物文移之事。伊犁等地设六品伯克三人,阿克苏、库车等地设七品伯克九人。

  • 右武卫

    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朝为十二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掌宫掖禁御,督摄队仗,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功仓兵骑等曹参军事、法铠曹行参军、行参军,统开府、仪同府,并领外军宿卫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

  • 资政院协理

    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,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9)置。四人,特简。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。

  • 中书典校

    参见“典校”。

  • 掌銮仪卫事大臣

    官名。清置,为銮仪卫的主官。见“銮仪卫”。

  • 中将

    官名。民国军制,高级军官称将,分上将、中将、少将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将官”。

  • 节下

    对拥有假节、持节、使持节等名义的将领的尊称。《晋书·殷仲堪传》:“愿节下弘之以道德”。后亦以称刺史、太守等地方长官。对将帅的敬称。秦汉以来,称皇上为陛下,称太子为殿下,称将帅为节下。起初,只称有假节、

  • 承宣布政使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布政使司。明清设于各直省之地方政府机构。掌一省之政令及财赋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,改行中书省置。宣德三年(1428)定制,除两京外,有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广西、四川、山东、广东、河南、

  • 左银青光禄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亦省称为左银青光禄。《寇遵考墓志》:“(明帝)武成二年(560),除前将军、左银青光禄,司寇府都上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六三之二)为加官,无具体职掌,正七命。参

  • 上计史

    官名,汉置,也简称“计史”,掌从主计吏到京城汇报。详“上计吏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