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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官祭酒

学官名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记平帝元始三年(公元3年),王莽立学校于县、道、乡、聚。县、道、邑、侯国称为“”,置经师各一人;乡称为庠,聚称为序,置孝经师各一人。东汉沿用此制,县学官多称校官,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校官祭酒,《隶续》一五《王幽题名碑》及《隶续》一六《张禅题名碑》有校官掾。是否分科则无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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