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书
官名。①唐朝中书省集贤院置,四人,正九品下,掌校理典籍、刊正错谬。宋属崇文院,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掌校勘书籍,备顾问。任期三年,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②隋朝太子司经局置,员六人,从九品上。唐朝沿置,四人,正九品下,掌校刊经史。明朝为太子官属,隶詹事府司经局,秩正九品,掌校勘书籍之事。
官名。1、掌校对书籍。前汉蘭台,后汉东观,都是藏书的地方,有校书的任务,如以郎官担任,则称校书郎,如以郎中担任,则称校书郎中。到三国魏始置官,称秘书校书郎。晋和南朝无闻。北魏有正式职官集书校书郎、秘书校书郎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齐秘书省置校书郎十二人,著作省置校书郎二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秘书省》。隋朝秘书省置校书郎十二人,著作曹置秘书郎二人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秘书省》。唐代秘书省置校书郎十人,正九品上;著作局置校书郎二人,正九品上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秘书省》。宋沿唐制,秘书省置校书郎四人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秘书省》。辽代秘书监有校书郎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秘书省》。金代秘书监设校书郎一人,从七品,专掌校勘在监文籍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秘书监》。元代秘书监署校书郎二人,正八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秘书监》。明废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八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八·秘书监》、《太平御览·职官》。
2、文学作品中的“校书”,不一定是指校书官,有时指妓女。《云溪友议》说:“薛涛,成都乐妓也,韦南康宠之,赠诗云:万里桥边女校书,枇杷花下闭居;扫眉才子知多少,管领春风总不如。”因此,后人也称妓女为“校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