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管山林。《免簋铭》: “命免作司土,司奠还林,众吴(虞)、众牧。”《免簋铭》:“今汝匹周师司林。”
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虞的属官。《同》说:“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、林、吴、牧。”(《三代》九一一七)《周礼·地官》之属有林衡,“掌巡林麓之禁令……受法于山虞。”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。郑注说:“衡,平也,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,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”林衡兼管林与麓,金文则分林与录(麓)为两官。参见“录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管山林。《免簋铭》: “命免作司土,司奠还林,众吴(虞)、众牧。”《免簋铭》:“今汝匹周师司林。”
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虞的属官。《同》说:“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、林、吴、牧。”(《三代》九一一七)《周礼·地官》之属有林衡,“掌巡林麓之禁令……受法于山虞。”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。郑注说:“衡,平也,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,竹木生平地曰林,山足曰麓。”林衡兼管林与麓,金文则分林与录(麓)为两官。参见“录”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至肃宗至德二载(757)改原刑部而置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。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,遂罢。官署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刑
官名。西周、春秋、战国置,又称宗伯,别称宗司。主司宗室礼法及宗庙社稷祭祀礼仪。明清时设为宗人府副长官,分置左、右二员。详“左宗人”。官名。周代诸侯、大夫、士皆置宗人,掌礼事,由家臣担任。周王置都宗人和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制,高级官员子孙初仕不得任外官。大历十二年(公元777年)五月皇帝以敕具体规定:“现任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、尚书省三品已上子孙各授官者,一切拟京官,不得拟州县官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统方舞郎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总核本部司员升转奏补,督理出入经费等。宣统三年(1911),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卫率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左户曹。《魏书·祖莹传》: “后侍中崔光举为国子博士,仍领尚书左户部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视祲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太宗淳化五年(994)改为国子监直讲。后复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。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官名,为大司农属吏,因职位低,月俸十一斛。斗食属;斗食级俸的官吏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(薛宣)少为廷尉书佐,都船狱史。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,补不其(县)丞。”参看“大司农”条和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百官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