条记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使用者多属低级机构或官员。如管理御园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各州县儒学、各省守备、各省驻防旗营佐领、盛京户部六品管庄、库大使、县丞、主簿、吏目、盐课所、批验所等用之。铜质直纽,尺寸、文体有所不同。
官印的一种,长方形,铜质直钮,清朝县丞、主簿等官用。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使用者多属低级机构或官员。如管理御园、礼部铸印局大使、各州县儒学、各省守备、各省驻防旗营佐领、盛京户部六品管庄、库大使、县丞、主簿、吏目、盐课所、批验所等用之。铜质直纽,尺寸、文体有所不同。
官印的一种,长方形,铜质直钮,清朝县丞、主簿等官用。
役名。辽朝置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。充御帐、皇太后、皇后等帐杂役。掌膳食等事。例以著帐户充任。亦称“尚食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,改右补阙置,掌规谏讽谕,七品。其后,非有特旨不领谏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令专任谏诤,凡发令举事,有不便于时、不合于道,大事则许廷议,小事则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泉货、金银、珠玉出纳之事。兼领镀铁院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领库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下设吏员攒典、库子。官库名。金置于诸京及外府、节镇等处,掌泉货金银珠玉出纳之事。设官有使一人,
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。汉代郡亦置决曹,有掾与史。决曹掾见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决曹史见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。其下有书佐,见《汉书·萧育传》。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,或称法曹或称
周朝“上士”别称。《礼记·祭法》:“适士二庙,官师一庙。”郑玄注:“适士,上士也。”
官库名。南宋置,隶四川总领所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与中、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,掌管马、牛的牧养,六品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并置长随、奉御,均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