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炭使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五载(746)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,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。代宗永泰元年(765)以后常以京兆尹兼,代宗大历五年(770)停,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,次年复停。
官名。唐天宝五载(公元746年)始置,以侍御史杨国忠充任,掌两京木炭采造之事。永泰元年(公元765年)以京兆尹黎斡充木炭使,自此京兆尹常带木炭使之号,大历中停。贞元十一年(公元795年)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任京西木炭采造使,次年停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天宝五载(746)始以侍御史杨钊充任,掌京师百司炭薪供给。代宗永泰元年(765)以后常以京兆尹兼,代宗大历五年(770)停,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又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京西木炭采造使,次年复停。
官名。唐天宝五载(公元746年)始置,以侍御史杨国忠充任,掌两京木炭采造之事。永泰元年(公元765年)以京兆尹黎斡充木炭使,自此京兆尹常带木炭使之号,大历中停。贞元十一年(公元795年)以户部侍郎裴延龄充任京西木炭采造使,次年停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时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各部立其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三国魏末改名北部都尉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 (280—2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沿置。掌修撰国史,除著作郎外,多以中书、集书省官兼领。北宋哲宗及南宋高宗时亦置,以尚书及翰林学士充任,掌修国史,隶国史院。辽朝国史院亦置,职掌同。官名。南宋始置。绍兴二十九年(公元1
官名。明成祖永乐由南京迁都北京,北京称顺天府,主官为府尹,体制与南京应天府府尹同。清朝因之,置府尹一人,正三品,与古代的京兆尹制度略同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,以会长为主官;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;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,由行政长官兼任。
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。北齐、北周与隋均置,管理一闾居民。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,北周与北齐同。隋制闾由五保(二十五家)组成。
金内侍寄禄官名,秩正六品,初名内殿给使。
监狱名。明清设置,由司狱司司狱一人专管,掌罪囚籍录。主要关押京师及附近州县徒罪以下案犯,并掌管刑部所送流徒人犯的收押和发遣等事。
官署名。宋代设此官署,起初专供军事警奏探报用,后来兼供朝廷和官吏所需用物资。初属御营司,后御营司废,改属枢密院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三省、枢密院激赏库》。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都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都兵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 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