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府
即郡府,也称府朝,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。《后汉书·岑晊传》:“(太守成)瑨委心(岑)晊、(张)牧,褒善纠违,肃清朝府。”
即郡府,也称府朝,就是郡太守处理政务的大堂。《后汉书·岑晊传》:“(太守成)瑨委心(岑)晊、(张)牧,褒善纠违,肃清朝府。”
官署名。清置,为内务府七司中的第三司;掌本府祭祀、礼仪、乐舞,兼稽太监品级及果园赋税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。
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,其职权为调解、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。设会长一人,公断员五至七人。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,
将军名号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置,主十二城门,以策命说符侯崔发任之。将军名号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十二城门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置五威司命,中城四关将军。司命司上公以下,中城主十二城门。”“命说符侯崔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隶属于财政部。各置厅长一人,由大总统简任,管理各该区域财政,监督所属职员及兼管征收的各县知事。厅内分设总务、征榷、制用三科。
又作土番宣慰司,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大理寺官通称。司法官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”
战车组成人员。西周制度,一乘战车有甲士十人,三人在车上,七人在车下,均由贵族或平民中的士担任,称为虎贲,具有军官身份。春秋时一乘战车仅有甲士三人,都在车上。
官名。战国置,为武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七号: “左中军司马。”
衙门、官署。唐代封演《封氏闻见记公牙》:“近代通谓府廷为公衙,公衙即古之公朝也。字本作牙。”
官吏升赏方式之一。《汉书》中常记汉代君主以赐金的方式奖励臣下,如《张良传》记“赐张良金百镒。”《惠帝记》记“赐将军四十金。”《循吏传》记“二千石有治理效,辄以玺书勉励,增秩赐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