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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事房

专管宫内事务及管理太监、宫女的机构。清康熙十六年(公元1677年)置,又名宫殿监办事处,设在乾清门内以西,属内务府。掌理帝后及其子女的生活起居及宫内陈设、洒扫、守卫、传奉内务方面的谕旨,并办理与内务府各衙门的往来文移。设四品总管一人,官衔为宫殿监督领侍;五品总管二人,官衔为宫殿监正侍,六品副总管六人,官衔为宫殿监副侍,掌宫内一切事务及应行礼仪、收核外库钱粮。首领太监四人,其中七品首领太监二人,官衔为执守侍,八品首领太监二人,官衔为侍监;笔帖式二人,以八品侍监充任;专司掌案办事,承行内务府文移,并司巡防坐更。敬事房所属各宫殿及其他各处还有总管、副总管太监十二人,首领、副首领太监一百三十四人,所属太监无固定员额。宫女、乳母、保姆亦无定额,每年选验一次,由会计司造册送敬事房挑选。乾隆七年(公元1742年)定太监官秩不得过四品,有意压抑宦官品秩,以防止其专权干政。敬事房不能单独对外行文,必须经内务府转发;敬事房所属太监分别编入内务府三旗各内管领下,其送验、升迁调补、奖惩、钱粮等均由内务府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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