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阑遗所,属宣徽院,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改为监,延祐七年(公元1320年)定秩为正四品。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、奴婢、牲畜与钱物。设太监一人为主官,下设少监、
①年终向上级报告所司职事治理情况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岁终,则令百官府,各正其治,受其会,听其致事,而诏王废置。”《小宰》: “岁终,则令群吏致事。”②告老辞官。同“致仕”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
官名。《书钞》六九引孙绰所作《功曹参军驳事笺》说:“纲纪居管辖之任,以纠司外内,驳议弹劾,诚无所拘。然所以献可替否,扶直绳违也。”此处所述纲纪之任,虽非专指军府而言,然可知军府功曹之职亦在于纠驳献替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枪炮。
春秋晋国下军的舆帅有七人,统称为七舆大夫。《左传·僖公十年》“遂杀丕郑、祁举及七舆大夫。”《襄公二十三年》: “唯魏氏及七舆大夫与之。”《史记·晋世家》: “惠公之主,倍秦地及里克,诛七舆大夫,国人不
官名。即工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工部侍郎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分东、西二务,掌烧制砖瓦以供营缮之用。真宗景德四年(1007)废东、西二务,止于河阴置务,于京城置受纳场。大中祥符二年(1009),复置东窑务,以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三人监领; 改受
官署名。清朝太医院所属机构。同治六年(1867)设。负责每年春秋两季考试医士、医生、医员、肄业生等,分别等第,预备升补。另外,每六年组织大考一次,吏目、医士等均得参加,由本院堂官核其文理、医学,分别去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明初至天顺、成化间, 进士、举贡、监生均得通过考试,补授科道(即给事中与御史)。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均不得参加选补考试。可以应考者有庶吉士、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, 内则两京五部主事
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、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。乃宰相之任。《魏书·尉眷传》:“寻拜侍中、太尉,进爵为王。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