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领官田所
官署名。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。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(1158) 置,掌根括浙西、江东、淮东沙田、芦场,增其租课。理宗景定四年 (1263)再置,掌回买两浙、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。
官署名。宋置,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。绍兴二十八年(公元1158年)根据浙西、江东、淮东沙田、芦场与景定四年(公元1263年)回买两浙、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,曾两度设置此机构。
官署名。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。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(1158) 置,掌根括浙西、江东、淮东沙田、芦场,增其租课。理宗景定四年 (1263)再置,掌回买两浙、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。
官署名。宋置,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。绍兴二十八年(公元1158年)根据浙西、江东、淮东沙田、芦场与景定四年(公元1263年)回买两浙、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,曾两度设置此机构。
官名合称。①西汉京畿地区三个地方行政长官——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的合称,有时亦用以指他们所管理的京畿地区。在西汉时权任甚重,东汉以后虽名称未改,但位秩已减。②十六国前燕慕容儁以慕容恪为辅国将军、慕容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二四一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: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又有典铠都尉,秩与典弩同,皆属积弩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铠甲。《太平御览》241卷《都尉》条引《魏略》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为九寺之一。主管宫殿、京城诸门禁卫,武器及宫廷仪仗库藏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属官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。辖城门寺及公车、武库、卫士三署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罢,其职分隶太常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于西京(今河南洛阳),设敦宗院,择宗室之贤者一人为管勾,掌外居宗室事务。南宋初,先移扬州,后几经迁徙,止于福州。官署名。宋崇宁元年(公元1102年)置于西京(今河南
国家银行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公布《中央银行法》,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,享有经理国库、发行兑换券、铸发国币及经募国债等特权。同年十一月中央银行正式开业,总行设于上海,全国各省市
指州刺史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: 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
官制用语,即罢免官员职务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遂免丞相勃,遣就国。”北魏免官者三年后降一阶叙用; 才优擢受者,不拘此限。后世沿用,制度或有不同。免去官职。(1)任满免职。官员任满,免去原职,另任他职,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
①官名。唐朝置,为都城及其他地方重要府级行政副长官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,改京兆、河南、太原等府司马设,各二人,从四品。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宋朝沿置,于京城开封府、临安府及陪都河南、应天、
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齐国设置右廪、左廪,分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衡斋金石识小录》齐陶量印文;“陈榑三立事岁,右廪釜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