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调

提调

官名。①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又称“提调官”。明制,顺天、应天二府乡试用府尹,各省乡试以布政司官充任,会试则以京官用之。俱设一员。掌理试场帘外一切事务,封闭内外门户,凡送卷、供应物料、弥封、誉录等事,皆跟随点检查封。此外,殿试亦设,用礼部尚书或侍郎。清制,顺天乡试以府丞充,各省乡试初以布政使充,雍正 (1723—1735) 间改用道员。会试以礼部尚书充。负责统筹安排考场内外各项事务。乡试中又分内提调、外提调,分别管理阅卷事和考试事。②清朝一些特设机构之专管官。如内翻书房、方略馆、实录馆、玉牒馆、律例馆、国史馆、武英殿修书处等均设,专司处理内部杂务及管理吏员、差役等事。③清末新设机构之职官。其地位职权,因机构而异。如度支部所辖币制局,即以提调、帮提调为主官; 而京师大学堂的教务、庶务各部门之主持人亦称提调,负责处理日常事务。详见各提调条。


官名。元世祖至元九年,改千户所为兵马司,属大都路,以刑部尚书—人提调司事,其职为承上旨处理指挥事务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六·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。清代内翻书房(属军机处)设提调,位在管理大臣下;方略馆、国史馆、律例馆、会典涫也设此官,位在总裁下,各局有总办者也设提调,乡会试有内外提调。凡提凋,皆掌调遣役吏,处理事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军机处·内翻书房、方略馆》,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刑部·律例馆》、又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国史馆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宣札

    见“宣帖”。亦称宣帖,为宋代发给军校的委任状,作为依照恩例升补官职的凭证。

  • 锦衣卫指挥使

    官名。为锦衣卫长官。明成祖夺取皇位后,特命纪纲为锦衣卫指挥使,令典亲军,兼管巡察缉捕,为皇帝心腹。见《明史·兵志一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兵六·禁卫兵》。官名。明置,为锦衣卫指挥使司的长官,见“锦衣卫”。

  • 冗从右仆射

    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掌黄门冗从,居则宿卫,直守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六月,初以小黄门为守宫令,置冗从右仆射官。”

  • 事故官

    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。凡因亲属处以极刑,或老疾不赴任所,或本人犯有笞、杖、徒、流之罪,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,均以事故谪免。

  • 女古斡鲁朵

    辽宫名。即兴圣宫。

  • 阉人

    阉人,也写作奄人,简称阉或奄。春秋时已有,汉置为宫中侍御官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序》:“中兴之初,宦者悉用阉人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酒人》:“酒人,奄十人。”

  • 府军卫指挥使

    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府军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
  • 说卫

    官名,秦末楚汉相争时有此官,行军止宿时负责保卫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柏至靖侯许盎,以骈邻从起昌邑,以说卫入汉,以中尉击(项)籍,侯。千户。”注:“师古曰:说,读税;卫,谓军行初舍止之时主为卫

  • 漏刻科管勾

    官名。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,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,设管勾二人。

  • 州儒学学正

    学官名。元代州学之制,上、中州设教授一人,秩从九品,下州设学正一人,秩未入流。明清时州儒学均置学正,掌训迪生员。明制秩未入流,清制秩正八品,参见“学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