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行在皇城司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二人,为行在皇城司次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员二人,为行在皇城司次官,以诸司副使、内侍都知押班充任。
女官名,汉置,掌为皇后等治病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,谋毒太子。”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女性御医,见《汉书·宣帝纪》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笔砚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左典禁、右典禁秩均从五品。
官名。即督理钱法侍郎。明末於户部置,品秩正三品,与侍郎同。天启五年 (1625) 因钱法混乱,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。清亦置。参见“督理钱法侍郎”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神武军统兵官,肃宗至德二年(757)置二员,从三品,德宗贞元三年(787)增置一员,为右神武军大将军副贰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①周朝司徒属官。《礼记·文王世子第八》: “大司成论说在东序。”郑玄注: “大司成,司徒之属,师氏也。师氏掌以美诏王教国子以三德三行及国中失之事也。”② 学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由国子祭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兵、驻广州,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开元二年(公年714年)诏举, 邵闰之等二人及第。
“兵部侍郎”简称。
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刑部侍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