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学使
官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,作为督抚属官,位布政使之次,提法使之前。掌总理全省学务,选用僚佐,旌别属官,管理驻防学务,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。
官名。清置,光绪三十一年改提督学政为提学使,每省一人,掌学校政令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督学政》。
官名。清末省级教育行政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每省一人,正三品,作为督抚属官,位布政使之次,提法使之前。掌总理全省学务,选用僚佐,旌别属官,管理驻防学务,聘用外国教员等事宜。
官名。清置,光绪三十一年改提督学政为提学使,每省一人,掌学校政令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督学政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皇帝侍卫武官,由高车(亦称敕勒)族人担任,属高车虎贲将军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京官。亦称上京城皇使,为上京皇城使司长官。
官名。战国魏置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“犀首,天下之善将也,梁王之臣也”。陈奇猷注“:“犀首,魏官名”。《庄子·则阳》。“犀首公孙衍。”成玄英疏: “犀首,官号也。”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: “犀首者,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官名。南朝齐置为大将军府僚属。梁、陈诸皇弟皇子府、嗣王蕃王府、庶姓公府、庶姓持节府皆置。梁自七班至三班,陈自六品至九品,依府主地位而定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诸督府亦增设。
见“都军头”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长官。简称安徽司郎中。雍正十二年(1734)设。满、汉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水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水部曹长官。唐朝定置为工部水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川大夫、司水郎中,旋各复旧。虽有职掌,闲简无事。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中水部长官。五代
官名,西汉置,属中尉(执金吾),掌徼循京师,左京辅都尉掌徼循京师左部,右京辅都尉掌徼循京师右部。东汉初置,建武元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中尉》。官名。西汉执金吾的属官有左京辅都尉、右京辅都尉各一
官名。辽兴宗重熙十二年(1043),杨晳曾为山西路转运使。属南面财赋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