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茶马司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见“都大提举茶马司”。
官名。新莽置。王莽改制时于长安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等五都分别设五均司市师,皆置交易丞,员五人,职掌五均赊贷及交易等事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五均赊贷及市场交易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今开赊贷
官名。唐朝置为太子内官,三员,从八品。掌东宫膳羞、酒醴、灯烛、柴炭及宫人食料器皿,隶司馔。女官名。唐代太子内官中有此官,从八品,掌膳羞、酒醴、灯烛、薪炭、器皿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太子内官》。
官名。辽朝置,总掌太和宫军政事务,下设副使。另置有太和宫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官名。同“右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爵名。战国魏、秦皆置,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,也称七大夫。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,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可与县令、丞分庭抗礼。文帝以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。爵名,战国时秦、魏都有此爵。
官署名。元末设置,为御史台的分司机构。顺帝时变乱时起,湖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北、江西、福建等处,文书送到南台则路途不便,直送内台又无先例,于是御史大夫鄂勒特穆奏请在福建设立分台,上述各处文书便可由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(470)置,总明观属官。凡玄、儒、文、史四科每科置二人。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(485) 废。
官名。①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,普通六年 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②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,专施用于境外,地位较高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,拟武毅将军等号;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略有提高,改拟忠勇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