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授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具题,而以应升之员论俸推取,经引见而授官之例。在京钦天监监副,翰詹坊缺及其他司官等员,或论俸推取二十人,引见奉旨补授; 或拟定正陪,引见奉旨补授。
清代任命官员的方式之一。资格相当者,均引见以待旨, 谓之推授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具题,而以应升之员论俸推取,经引见而授官之例。在京钦天监监副,翰詹坊缺及其他司官等员,或论俸推取二十人,引见奉旨补授; 或拟定正陪,引见奉旨补授。
清代任命官员的方式之一。资格相当者,均引见以待旨, 谓之推授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彰德路(今河南安阳),监治顺天、真定、顺德、洛滋、彰德、卫辉、怀孟、南京等路,设使、副使等。十五年,移司于汴梁路 (今河南开封),又称南京按
司空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司空为空土”。
专门培养官吏的学校。战国秦立。负责对学童进行读写文字的教育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内史杂》:“非史子殹(也),毋敢学学室,犯令者有罪。”
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,又称“臣邦真戎君长”。真,谓纯粹少数民族血统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真臣邦君公有罪,致耐罪以上,令赎。”
官名,汉置,为都船狱令属吏,掌都船狱。《汉书·薛宣传》:“少为廷尉书佐,都船狱史。”
指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
外交部直属机构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十二月八日公布《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章程》成立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,以为美、日等八国政府代表前来考察中国司法现状,调查法权作筹备工作。委员会以出席调查法权会议的
官员临时任命文书。宋自神宗以后,凡官员除授,画旨而尚未给诰,先给札子作为凭信。此种札子称为信札。
卫士名,汉置,掌待诏而射,故又名待诏射声士。属射声校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,一人,初为正六品,后改正八品。掌王府印章、符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