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阙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-一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掌官阙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-一1085)改制后,吏部置,掌官阙。
官名。相传尧舜时置。掌农田耕种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舜曰: ‘弃,黎民始饥,汝后稷播时百谷’”;“弃主稷,百谷时茂。”农官名,即田正。田正为农官之长,掌播殖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稷,田正也。
清朝确定藏传佛教“活佛”继承人的制度。此教认为达赖喇嘛、班禅额尔德尼及诸呼图克图圆寂之后皆能自在转生,代代承袭佛号,称为 “呼毕勒罕”。呼毕勒罕的确定,向系达赖喇嘛所属之拉穆吹忠降神指认,以致秘相传袭
阉人和寺人的合称,也指宦官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序》:“逮桓、灵之间,主荒政缪,国命委于阉寺。”《魏书·刘思逸传》:“思逸身虽在阉寺,而性颇豪率。”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主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辽天祚皇帝败走乌古敌烈部,谟葛失来迎,率部人防卫,天祚帝封其为神于越。
官名。亦称“司义侍郎”。南朝梁置。《陈书·儒林·全缓传》: “梁太清 (547—549)初,历王国侍郎、奉朝请,俄转国子助教,兼司义郎,专讲《诗》、《易》。”参见“司义侍郎”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福建设置,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刑部所属宪部之副。洪武二十二年(1389)改刑部总部为宪部,原总部员外郎遂改宪部员外郎,二人,从五品。二十三年,改刑部四属部为十二部,罢宪部,改置十二部员外郎各一人。
①官名。即在宫内担任职役的阉人。②官署名。西汉属少府,有丞。官名,指奄人在宫中担任职务者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:“属官有……中谒者、黄门、钩盾、尚方、御府、永巷、内者、宦者八官令丞。”《后汉书
官名。清末军谘处总务厅之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,二人,以协都统(从二品)、正参领(正三品)充。掌综理众务。三年,改隶军谘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