挽郎
执事于皇帝、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。南朝宋、陈、北魏、唐朝、宋朝置,均选品官子弟担任,为入仕途径之一。南朝宋制,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,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。北魏制,被选挽郎后,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。唐朝亦选五、六品以上子弟。宋朝诸帝陵墓置,与斋郎出身同,许于南曹投状铨选注官。
古代皇帝或后妃死后,以少年牵引灵柩并唱挽歌,称为挽郎,多以贵族官僚子弟为之。《宋书·礼志二》有“有司又奏依旧选公卿以下六品子弟六十人为挽郎”的记载。至唐作为贵族官僚子弟出仕的途径之一。如《全唐文》卷三四一颜真卿《正议大夫行国子司业上柱国金乡县开国男颜府君神道碑铭》记开元十五年(公元727年)颜允南“以挽郎选,糊名考判入高等,授鹁觚尉。”宋置于诸帝陵,与斋郎均属同一类出身,得铨选注官。参见“斋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