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运通判
官名。参见“押运同知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押运同知”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魏洪显曾任此职。见《魏书·律历志上》。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时定为视三品。见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。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。清制,京吏有三: 供事、经承、儒士。儒士只设于礼部。例由经承转补,食粮三年,用府检校、典史。详见“吏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皇帝出行仪仗行列等事务之侍从官。
官名。西藏有此官,负责协助达赖办理全藏行政事务,凡噶厦议决案件,必须经其审定,然后呈请达赖裁决施行。
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推官之事,与判官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偏远未经开发之地称为恶弱水土处,广南新、循、琼、钦、廉、邕、宜、融等十九州、军,南恩州阳春县,惠州河源县,福建漳州龙岩、漳浦县、汀州上杭、武平县,江西赣州安远。龙南县等属之
官署合称。① 尚书诸曹合称。东汉光武帝于尚书台分置六曹,以三公曹掌年终考课诸州郡事,吏部曹掌选举祠祀事,民曹掌缮修功作及盐池园苑事,客曹掌护驾及羌胡朝贺事,二千石曹掌辞讼事,中都官曹掌水火盗贼事。西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