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城门领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染织物等事。员额及官阶不详。
见“三旗包衣前锋营”。
清末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与内外城工巡局的内部机构。均沿五城理讼之例,掌审理诉讼案件。其中有关民事的重要案件须随到随结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改为内外城预审厅。
官名。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、通判的办事处所。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,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、通判区别开来。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,不便设县或府,乃设厅,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,于是厅就成为
官名。参见“左副管”。
吏名。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降为从八品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八品下。
官名。司天监的佐官,协助监、少监助理监务。见“司天监”。
参见“王国三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