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口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一。掌治所属各城军民之政事。前藏设七品官二十五人,分辖二十五小营。后藏设七品官十六人,分辖十五小营,缺出,于东科尔及喇嘛内拣选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均为六品,属唐古特营
皇帝临终前遗诏所定协助新主之大臣如清朝咸丰帝临终前定载垣、肃顺等八人为顾命大臣。
即“小内史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百家为一族,族师掌一族行政戒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“族师,每族上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族之戒令政事。月吉,则属民而读邦法, 书其孝弟睦有学者。春秋祭酺,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尚食局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尚食局。参见“尚食局”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尚食局为奉膳局,尚食局奉御为奉膳大夫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甸师下士二人,主管籍田及供给野物;兽人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掌理猎取野兽以供膳羞,渔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;腊人下士四人,掌制干肉。北周综合以上诸职,置肴藏中士
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太皞部落诸氏族首领的通称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,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襄理税务之事。伊犁、喀什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秩七品。
官名。清末资政院高级筹办官员,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9)置。四人,特简。掌协理资政院开办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