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功绩分为五品,通常称为功绩五品,即勋、劳、功、伐、阅。《史记·高祖功臣侯者年表》:“太史公曰:古者人臣功有五品,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,以言曰劳,用力曰功,明其等曰伐,积日曰阅。”
官署名。初隶詹事院,后隶徽政院。秩从五品,领本处八千户。设达鲁花赤、长官、副长官各一人。至治三年(公元1323年)罢废。
即罚俸,指削减部份或全部俸禄, 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 历代沿用之。唐制官员考课, 考第在中下者,每退一等,夺禄一季,即扣发三个月的俸禄。
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唐应顺元年(公元934年)三月,改龙武、神武四十指挥为捧圣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四百石、九品,右尚方令之副贰。西晋沿置; 南朝宋置一员,南齐一员;梁隶少府卿,为右尚方署次官,流外三品勋位。北齐太府寺右尚方署置为次官,从九品上。隋朝沿置六员,正九品,炀帝大业三年 (
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、南朝、北魏常作为“太仆”的尊称。南朝梁正式定为官称,十班,位列十二卿。管理畜牧事务,政令仰承尚书省驾部曹。辖南马牧、左右牧、龙厩、内外厩丞。陈沿置,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太仆寺长
官名。西汉南北军置军正,诸军出征亦置,军正丞当为其副职。官名,西汉置,佐军正掌执军法。参看“军正”条。
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公元1275年)置大都、上都柴炭局各一,属宣徽院。十六年(公元1279年)改提举司,大德八年(公元1304年)定秩为正七品。设大使为主官,大都一人,上都二人;达鲁花赤各一人监临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