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御药房

御药房
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掌皇帝用药。置提督太监正、副二人;近侍、医官无定员。与太医院相辅。凡皇帝有疾,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,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。罐口以“御药谨封”缄记。

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皇帝所用药饵,与太医院相表里。设提督太监正副二员,分两班。所属有近侍二、三十人,学医官人三、四十人。清沿置,属内务府。设管理大臣主管,无固定员额;下设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兼管内务府司员二人,兼管内管领一人,副内管领二人,库掌二人,所属有苏拉医生四十四人,召募的民间医生十七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主客清吏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主客清吏司主官,简称“主客司郎中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主客部郎中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一人。七年,增设满郎中。后定制为三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

  • 都官佐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担任副职官员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金布律》:“都官佐、史不盈十五人者,七人以上鼠(予)车牛、仆。”

  • 伊都额真

    满语官名。雍正元年(1723)改称“伊都章京”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隶侍卫处。有协理事务侍卫班领、侍卫班领、署班领几种。又译作“益都额真”。

  • 司宪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
  • 初级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

  • 太卜署丞

    官名。即太卜丞。

  • 太府右长史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与左长史共同处理日常政务,位在其下,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仆射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
  • 寺互令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掌官府门禁,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都尉,后属中尉,有丞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中尉更名执金吾后,改属之。东汉省。官名,为官府门禁。寺互,掌梐枑(栅栏)以挡行人,有丞,为执金吾属官。西汉

  • 骑马厩丞

    官名,秦汉皆置,为骑马厩令之副,佐令掌养骑马。参看“骑马厩”条。

  • 会衔

    官场用语。清制,凡公文由两人以上联合署名者称“会衔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