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质所
清末设立的未决监。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,《大清监狱律草案》中称之为“留置所”。
清末设立的未决监。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,《大清监狱律草案》中称之为“留置所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江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南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北史·史宁传》:“(史雄)累迁驾部中大夫、司驭中大夫。”后分置左、右,称左、右司驭。正五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李穆传》:兄子崇,“周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掌管后宫诸宫阁事务。设卿、中尹为长贰,有丞、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员。下领中黄门、掖庭、奚官、晋阳宫、中山宫、园池、中宫仆等署及暴室局。元仁宗皇庆二年(1313)复置,秩正三品。掌
官名。北齐太仆寺有驼牛署,置令及丞,掌饲驼骡驴牛。所属有典驼、特牛、牸牛三局,各以都尉为主官。
爵名。东汉末曹操置,以赏军功,位在名号侯下,不食租。三国魏、晋朝、南朝、北魏初俱置。陈九品,秩视六百石。1、爵名,汉献帝建安二十年十月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冬十月,始置名号侯至五大夫,与
官名,高帝拜灌婴为中谒者,武帝时加为中书谒者,掌宫中拜授章报等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和《汉书·灌婴传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,秩正三品,置达鲁花赤二员,总管,同知、副总管、知事各一员,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。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官署名。元大德八年(公元1304
官名。北周置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,依周礼建六官,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下有司勋上士,掌六勋之赏,以酬其功。北周时因征战不断,从军受勋者日众,故司勋别自立司,不复属吏部,置此为司勋司长官以掌其事。下设司
官名。又称“逆出使人”。西周置,掌传达王命。《卫鼎铭》:“用飨王出入使人众多朋友。”
清制。京仓十四,城内八个,城外六个,内贮八旗三营兵食马豆。通州二仓,内贮王公百官俸米。其主官称监督,掌管仓务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京通各仓监督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