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录事参军事

录事参军事

官名。即录事参军。


官名。亦称录事参军,晋始置,本为公府官,非州郡之职。掌总录众曹文簿,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置之。自东汉起州吏有主薄,亦掌文书之事。隋初合并州军府与州府两系佐吏,于州唯置录事参军,遂并主薄之职。唐制,州录事参军之秩较判司略高,上州从七品上,中州正八品上,下州从八品上。其职掌是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察六曹吏员经办的文书、簿籍;审阅案卷,摘由编目;对吏员经办文书的违制、失误加以纠正。符载《江州录事参军厅壁记》说:“录事参军之于郡县,纲纪也,车辖也。纲弛则目疏,辖抗则载输,政之成败,亦由是也。”可见录事参军在整肃州政中具有重要作用。宋沿唐制,诸州置录事参军,掌州院庶务,纠诸曹延误、违失。政和三年(公元1113年)一度改录事参军为掾,建炎初复归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乘司司长

    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乘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乘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撤。

  • 中翊府

    见“卫率府”。

  • 尚膳大夫

    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,以授光禄司卿中庖人出身者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

  • 右卫中郎将

    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 改右翊卫为右卫府而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 去府字,置一人,正四品下,将军缺,则代之,掌贰上将军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

  • 正军医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考查全镇卫生医药等事。

  • 宗仁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简称宗仁卫。设于英宗至治二年(1322),军士来自从草原流散的蒙古子女。置营于大都北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辖千户所十翼

  • 南京户部

    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六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去“南京”二字,只称户部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留南京之

  • 冬官尚书

    官名。即工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工部尚书。官名。见“冬官”。

  • 村议会

    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七月公布《村自治条例》,开始实行村自治。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,由议员组成,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,一百户以下的五人,一百户以上

  • 给事北院知圣旨事

    即“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