弼亮
辅佐君王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弼亮四世”。孔安国传: “辅佐文、武、成、康,四世为公卿”。
辅佐君王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弼亮四世”。孔安国传: “辅佐文、武、成、康,四世为公卿”。
官名。《南齐书·郁林王纪》:“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”。当时因皇太子早逝,立皇太孙为储君,居东宫。故东宫官属皆冠“太孙”名。职掌同“太子詹事”。
官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援明司牧局大使之例置司牲司,属光禄寺。置官有大使一人。十五年(公元1658年)裁撤。参见“司牧局大使”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典命中大夫佐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(495),李元凯曾任之,参预制订礼仪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为春官府典命司长官,掌内外
见“国史院”。
天子对年长的同姓诸侯之称。《仪礼·觐礼》:“同姓大国则曰伯父,其异姓则曰伯舅。”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今自王侯三公之贵,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,古天子之所谓伯父、伯舅也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天子呼诸侯长者,
宋代科举考试的报考费。熙宁九年 (公元1076年) 每次参加科场应试,应举者除国子监三舍生外,均须交纳光监钱三贯,始得给牒应试,所收之钱充贡院和期集的费用。
民国时,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,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,处理区(县以下的行政区划)事务的称区公所(即区政府),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、镇公所等。公所,即“政府”的意思。
官名。西汉宣帝时派遣使者至郡劝督农桑,故名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蔡葵以好农使劝郡国,至大官。”官名,西汉宣帝置,掌到郡国劝农桑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,至大官。”
官署名。即光禄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光禄寺为司宰寺,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