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三部检法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
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披详法状;检法二十二人。从八品,掌检察各司执法案牍文字之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掌吏、户、礼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主管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
官署名。金代于礼部设左三部(吏、户、礼)检法司,设司正二人,正八品,掌披详法状;检法二十二人。从八品,掌检察各司执法案牍文字之事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。宦官职名。宋内侍省置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统司辰下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即“侍郎左选”。侍郎左选郎中的简称。见“侍郎左选郎中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徽院,设提领、同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员额一人,秩正四品,辅助三司使、三司副使管理三司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併入海军部。三年,改属军政司。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、修改、购买、保存、销发,以及枪炮、鱼雷员弁的补官、任职事
元代怯薜人员番值在宫廷服役时的称谓。因执掌事务不同,各有称号。主弓矢、鹰隼之事者称火儿赤、昔宝赤、怯怜赤;书写圣旨者,称扎里赤;为皇帝主文史者,称必阇赤。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,称博尔赤;侍上带刀及弓矢者
官名。清末置,为军咨处的长官,军咨处改府以后,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。参见“军咨处”及“军咨府”。
官名。唐朝光禄寺珍羞署次官,置二人,正九品下。参见“珍羞署”。
官名。北宋内侍省置,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,位在副都知下,分掌往来国信所、军头引见司、翰林院等部门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,为内侍职事官。南宋因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