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漕御史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之属官。专司巡漕。明永乐十六年(1418)差御史巡漕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定设御史一员,督催粮务。清初停废。雍正七年(1729),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,以御史、给事中拣选派充,一年一更代。乾隆二年(1737)增为四人,分驻淮安、济宁、天津、通州。专司纠察诸弊,巡视漕河,挑浅疏滞,催赶运船,查需索,禁夹带,严监兑。道光二年(1822)停遣。
官名。明置,清因之,明代都察院监察御史有专职巡视漕务的,称巡漕御史,掌稽察所巡之地,挑浅疏滞等。清因之,雍正七年定差淮安、通州各二人。乾隆二十年,改差淮安、济宁、天津、通州各一人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·十三道监察御史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