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十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五代后周始置,宋朝不置殿前都点检后,为统兵官之一,位殿前都指挥使下、殿前都虞候上,以刺史以上充,徽宗政和(1114)定其位在正任承宣使上。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殿前司”。
“给事黄门侍郎”省称。官名,即“给事黄门侍郎”的省称,详“给事黄门侍郎”条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),于陪都应天府(今河南商丘)置南京留司御史台。后置判台事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不及三品者,为权判或管勾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领兵。《三国志·周瑜传》:“(周胤)初拜兴业都尉,妻以宗女,授兵千人,屯公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周瑜传》:“(瑜子胤)初拜兴业都尉,妻以宗女,授兵千人,屯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殿中曹,“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,宫殿禁卫,供御衣仓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。明初内廷宦官衙门。洪武十年(1377)始置,设监令,正五品,丞,从五品,司香奉御,正七品,典簿,从九品,掌太庙等各洒扫、香灯之事。十七年改名神宫监,所设官亦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