宾友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郡王,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二人,以辅弼郡王,进见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以宾师礼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
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部本”对称。清制,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,经稽核其程限、规制后,再送达内阁,俗称“通本”。参见“部本”。
晋朝、南北朝皆封孔子的后裔为奉圣侯。
清代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如康熙五十年(公元1711年)曾以上谕任命徐元梦为额外内阁侍读学士;雍正时授尹泰为额外大学士。
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,分别主持三院院务,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。见赵璘《因话录》卷五。②唐朝拾遗之别称。见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。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。《新唐书》卷一三
官署名。清置,见“大官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学官名。辽置于诸县,属南面方州官。其下有助教。
官员服制。唐朝京官散阶未及三品者可赐服紫,佩绯鱼袋、紫金鱼袋,以示尊宠,谓赐紫。宋朝沿此制。唐制,官员阶官未至三品而任三品以上职务者,往往赐以三品以上的紫色官服及金鱼袋,称为赐紫。唐代宰相官衙中往往有
秦汉公文术语,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。历来注家说法不一,或以为通晓法律令,无人能与之相比,或以为持法公正,不以己意私怨枉法。指执法公正,不以私枉法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凡郡国皆掌治民……秋冬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乡试合格获准取解或有免解资格,赴省试前遇近亲亡故,服丧期满,可赴下次省试; 以及原已获准免省,再命赴省试,皆称还省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乡试合格或获得免解
官署名。金朝属司天台,掌漏刻(计时器)设二十五人。明清为钦天监所属机构。掌调壶漏,报时报更。遇祭为祀、朝会、营建等,则择选吉日。设有五官挈壶正、五官司晨、博士、天文生、阴阳生等,分掌各事。明清钦天监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