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副
官名。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,一人,正七品,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官名。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,一人,正七品,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五班。陈改为五武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 见“智武将军”。
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大帝黄龙元年 (229) 置。《三国志·胡综传》:“(徐) 详、(胡) 综并为侍中,进封乡侯,兼左、右领军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、魏置,掌领右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胡综传》:“权下都建业。(徐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上士。
周朝王室的简称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六年》:“昔周公、太公股肱周室”。
监狱名,汉置,也称掖庭诏狱,属掖庭署,掌治皇后贵人以下至宫人之犯法者,有时也囚禁宗室近臣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和帝阴皇后》:“十四年夏,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,事发觉,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
“工部侍郎”省称。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金朝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七阶,秩从五品上。官名,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,秩从五品上,为二十五阶之第七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