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府
①官署机构统称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法治官府。”郑玄注: “百官所居日府。”②长官代称。
①官署机构统称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法治官府。”郑玄注: “百官所居日府。”②长官代称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河南府尹”。
官名。秦汉郡置,为郡守(太守)副贰,佐郡守掌众事。边郡别有长史,掌兵马。秩六百石,由朝廷任命。东汉建武六年(后30),令郡太守病,丞、长史代行其事。后又罢边郡丞,以长史领郡职。三国魏、蜀、吴皆置,魏八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参议”。
文书名。清朝在京衙门间的平行文书之一。清制,六科、各道、内廷各馆、内阁典籍厅、稽察房、中书科等处与各部、院、寺、监来往行文,均用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子右虞侯开府置,正四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太子右清道卫率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复名右虞候率,玄宗开元元年(713)又改右清道率。
新莽更始将军、卫将军、立国将军、前将军合称。始建国元年 (后9)置,与四辅三公并居公位,位次三公。东汉废。官名,西汉末年,王莽以更始将军、卫将军、立国将军、前将军为四将,位公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蒙古官缺。指为具有蒙旗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唐古特司业、助教、中书及游牧员外郎、主事定为其额缺。内阁侍读学士、侍读中书、给事中,御史,各部院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堂主事、司务、国子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宣徽院。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提举二员,同指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明初至天顺、成化间, 进士、举贡、监生均得通过考试,补授科道(即给事中与御史)。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均不得参加选补考试。可以应考者有庶吉士、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, 内则两京五部主事
官名。清朝福建海军长官。同治九年(1870)任福建水师提督为轮船统领,始置。从一品,掌督率福州船局轮船。光绪五年(1879)改为福建总统水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