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
设官的制度。《管子·乘马》: “五聚命之曰某乡,四乡命之曰方,官制也。”
设官的制度。《管子·乘马》: “五聚命之曰某乡,四乡命之曰方,官制也。”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参见“大理寺左寺”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行军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是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“四平将军”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秩第二十班,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特别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郡太守的佐官,掌诉讼审判事。《秦桧要订补》:“《通典》引《汉官旧仪》:汉承秦制,郡置太守治民,断狱都尉治狱,都尉治盗贼、甲卒、兵马。则是郡府有二尉,与他处所引异。故《通典》又云:始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兼掌西北诸部军民。
官署合称。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,南宋初又置都茶场。设提辖官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,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,通管两司之事。掌盐、茶、香、矾、钞引之政令,以通商贾、佐国用。由尚书省都司提领。
官名,秦孝公置,为有一定俸禄的县属佐吏。《史记·六国年表·孝公十三年》:“初为县,有秩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