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正寺主簿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仍置一人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复置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省并,二年复旧制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仍置一人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复置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省并,二年复旧制。
官署名。辽于诸路设置,掌畜牧之事,属北面群牧官。设某群太保、某群侍中、某群敞使等官。
官名。金代诸节镇设此官,品位在节度使下,副节度使上,正五品,掌通判节度使事,兼州事者仍带同知管内观察使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节镇》。
职位低下的僚属。《后汉书·班固传》:“如得及明时,秉事下僚,进有羽翮奋翔之用,退有杞梁一介之死。”注:“《说苑》曰:赵简子游于西河而叹曰:‘安得贤士而与处焉?’舟人吉桑对曰:‘鸿鹄高飞,所恃者六翮也…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弓矢下大夫二人, 中士八人,掌管弓矢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弓矢中士,正二命;司弓矢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掌管开垦、农务、蚕桑、水利及畜牧诸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农务司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商部。掌管开垦、农务
官名。北周置。一说属地官府。崔彭自侍伯上士转此职。正三命。官名。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: “门正,掌门关户闭之节及出入门者。”北周置门正上士,正三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地官府。
泛指县官或掌管一城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初举孝廉郎中,宽博有谋、任典城者,以补长、相。”注:“任,堪使也;典,主也。”《论衡·非韩》:“不任典城之吏。”
监狱名。宋置,由侍卫亲军马军司主管,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官名。西汉置,《史记·仓公列传》中提到有“齐太医”、“齐王侍医”,均为王国主医药之官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诸妃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执政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东宫三太至县公之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