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学
学校名。专为宗室子弟而置。汉平帝置宗师,掌教训宗室子弟。唐初,于秘书外省别置小学,令宗室子孙就读。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始称宗室小学。检八至十四岁宗室子弟入学。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设大、小二学,置教授。四年,改博士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诸王宫大、小学教授。凡有籍宗室子弟三年试补一次。明制: 凡宗室子弟年未满二十者,均入学。万历(1573—1620)后改十岁以上皆入学。衣冠同于生员,每年由提学官考试,以王府长史、纪善、伴读、教授学行优者为师。后令与生员同赴乡试,并有经乡试、会试得官者。清制: 八旗各设宗学,始于顺治十年(1653)。选满洲生员为师,凡未封宗室子弟,十岁以上者俱入学习满文。雍正二年(1724),改设左、右翼满、汉学各一。王、公、将军及闲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司满、汉文,兼骑射。以王、公一人总其事,并设总管、副管、满教习、汉教习等员掌教学事。乾隆十一年(1746)定学额,左翼七十,右翼六十。两翼学生可与天下贡士同殿试,赐进士甲第,用翰林部属等官。
官学名。(1)北宋元丰六年(公元1083年)由宗室令铄建议设立,既而中辍,建中靖国元年(公元1101年)复置。崇宁初,立月书、季考之法,宗室子弟十岁以上入小学,二十岁以上入大学,小学生近一千人,分十斋。置大、小学教授,由宗正寺兼领。靖康之乱,宗学废。南宋绍兴十四年(公元1144年)重建宗学于临安,招收大、小学生一百人,诸王子弟才得以入学。置大、小学教授各一人。嘉定九年(公元1216年)改教授为博士,又置宗学谕一人,并隶宗正寺。宗学博士在太常博士之下,谕在国子正之上。(2) 明代在北京与南京分别设立,入学的学生限于亲王的世子、长子、众子及十岁以上的宗室子弟。学习期限为五年,如考试成绩优异,经批准可以提前离校,并享受本人所属等级的俸禄。最初规定每年由提举考试。后来一律由科举考试才给予出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