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丹警巡院
即“警巡院”。
即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 一说为周朝置。 掌捕捉鹰隼等凶猛的鸟类、摘取鸟羽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翨氏,下士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攻猛鸟,各以其物为媒而掎之。以时献其羽翮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望气之法以占验吉凶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眡祲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十辉之法,以观妖祥,辨吉凶”,“掌安宅叙降,正岁,则行事,岁终,则弊其事”。官名。
使职名。元朝廷派遣官员视察各地,了解民间疾苦和官吏贪廉,或奖励将帅,称奉使宣抚。非常制,系临时性设置。
见“行宫三司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翊正司,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,设于成宗元贞元年(1295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,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禁杀戮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禁杀戮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禁杀戮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宗学置,掌教授之事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,改为宗学教授。官名。宋置,为“南北宅教授”的改名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、清殿阁大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简翰林院官为之,备顾问应对,秩正五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,简入内阁参予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德(1426—
通音信的使臣,又称信使。《后汉书·南蛮传》:“周公居摄六年,制礼作乐,天下和平,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,曰:道路悠远,山川岨深,音使不通,故重译而朝。”
官名,为“部郡国从事”的省称,详“部郡国从事”。州吏名。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,魏晋沿置,称为部郡从事,为州刺史所属,职在检察一郡行政,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,其权甚重,不得用本郡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