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等通译官
见“通译官”。
见“通译官”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本府岁计、会计事项。设会计长一人,科长二至三人,佐理员二十三人,雇员二人。
见“大宗正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大宗正司的主官,见“大宗正司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献牺牲以荐祭祝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:“乃命宰祝,行牺牲,案刍豢,视肥臞全粹”,“以犬尝麻,先荐寝庙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三百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彩”。
武官名。通州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,永乐四年(公元1406年)升亲卫,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又作“理国政听讼大臣”。清入关前职官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共五人,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,又称“五大臣”。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,亦称理事十大臣,与五大臣佐理国政,厘治政刑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员补授不用原官缺分,另补别缺授官之例。凡入改班之选授补缺者,皆用此称。参见“改班”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,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,统称分发。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。
官名。清朝銮仪卫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。定额十八员,俱满缺。掌銮仪卫所属六司之治仪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