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的军政长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省都督”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掌司事。额二人,正五品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六部书之一,前期为燕、豫二王府属官,员额各一人,衔前分别冠“燕第”、“豫第”二字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后期为六爵属官,员额一人。参见“六部书”。
见“额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年置,掌裁制衣服。太祖乾德四年(966),并归裁造院。
官名。元朝广西海北道肃政廉访司长官,员二人,正三品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为皇帝的近侍官,因其为尚书而入侍禁中,故称侍中尚书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爽传》:“于是收爽、羲、训、晏、飏。”注:“《魏略》曰:正始初(飏),乃出为颍川太守,转大将军长史,迁侍中尚书。”
官名。辽著帐郎君院置,属北面著帐官。分设于祗候郎君班详稳司与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,分领各司祗候郎君,其地位在各司直长之下。
官署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置,总领户、度、金、仓四部财赋。
官名。清朝中央机构中之属官,掌册籍整理之事。如吏部文选司、兵部武选司中即设,由该部笔帖式中遴选。五年期满,勤慎无过,案卷清楚,可升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