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中大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史司长官,员一人,掌历法的编撰,下设太史上士以佐其职,领小史下大夫、冯相上士、保章上士等官属。正五命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省,周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太史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掌典、法、礼籍,兼司星历。《唐六典·秘书省》“太史局”条说:“《汉书·百官表》,太史属太常。……后汉太史令一人,秩八百石,掌天地星律祥瑞妖灾,凡岁将终,奏新年历而已。魏因之。晋太史令品第七,秩六百石。……宋齐梁后魏并同晋氏。后魏、北齐亦然。后周春宫府置太史中大夫一人,掌历象之法。”太史中大夫正五命,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艺术·蒋升传》:“保定二年(公元562年),除河东郡守,寻入为太史中大夫,以年老致仕,诏许之。”副职为小史下大夫,正四命;属官有太史上士、小史上士,冯相上士、中士,保章上士、中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