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仓银库
官署名。明正统七年(1442)置,隶户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嘉靖(1522—1566)革副使。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。
官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专掌储银。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,续收者贮之两庑,以便支发,而中库不动。于是称中库为老库,两庑为外库,初时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嘉靖中裁革副使。太仓银库由户部员外郎、主事主管,而以给事中巡视。嘉靖中规定两月一报出纳之数。万历二年(公元1574年)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,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。季终更替。
官署名。明正统七年(1442)置,隶户部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嘉靖(1522—1566)革副使。掌贮赋税折银及援例上纳银两。
官库名。明置,属户部。专掌储银。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余万两,续收者贮之两庑,以便支发,而中库不动。于是称中库为老库,两庑为外库,初时置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嘉靖中裁革副使。太仓银库由户部员外郎、主事主管,而以给事中巡视。嘉靖中规定两月一报出纳之数。万历二年(公元1574年)另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,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。季终更替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置散职八尉之一,正七品。官名。隋炀帝置,正七品武散官授宣惠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爵品级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百姓内(纳)粟千石,拜爵一级。”秦制,以战争中斩敌之首加爵,斩敌一首加爵一级,斩敌十首,即为十级。
杂职掌名。唐代置于上、中、下州,无品,专掌州仓出纳。其下有仓史佐之。
官名。秦朝始置。两汉因之,秩二百石,无员额,轮流宿卫,如三署郎中。西汉隶太子太傅、少傅,东汉隶太子少傅。太子阙位则隶少府。三国沿置。魏七品。晋朝置十六人,七品,职比散骑、中书侍郎,掌文章书记,初隶太子
官名。清朝管理北运河通流闸之官员,未人流,隶于坐粮厅,掌闸门之启闭,水小则蓄,水大则兼。并管束运米脚夫,勿任抛散。
官阶等级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以上至大夫,其官级一等,其墓树级一树。”
官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本路税务。其下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① 西周称执政大臣。《大盂鼎铭》: “若文王命二三正。”②正职。即一官之长。《周礼· 天官·大宰》: “乃施法于官府,而建其正,立其贰。”③乡官名。晋朝凡千户以上乡置一人。官名。1、长、长官。《尔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佐都部署掌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、营防守御之政令,以观察使以下充任。后避英宗讳,改称副都总管。武官名。见“都部署”。
① 太子别称。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: “太子,奉冢祀社稷之粢盛,以朝夕视君膳者也,故曰冢子。”②官名。战国三晋为太子特设的官职,掌兵器监造。《冢子韩矰戈铭》: “十八年冢子韩矰,邦库啬夫”“造戈”。参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