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都柴炭局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从六品。十六年,升提举司,为从五品。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复降为局,正七品。隶宣徽院。置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秩从六品。十六年,升提举司,为从五品。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复降为局,正七品。隶宣徽院。置大使一员,副使二员。
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官名。(1)东汉、三国魏、西晋、北魏、后唐均以洛阳为京县,置令及丞,掌本县政务。(2) 隋唐以洛阳为陪都,洛阳令丞治所在陪都城内,为赤县令丞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”。
官名。即殿前承旨都知。
见“额驸”。
即“中散大夫”,隋朝讳忠字,故时人修墓志时改中散大夫为此。
官名,汉中尉、属国都尉、西域都护之属官皆有丞、司马、千人;如淳说,凡此“千人”,皆官名也。韩延寿为东郡太守,冯奉世长子谭为天水司马,皆有“千人”,而如淳又说:“千人、司马,皆不治民也。”司马、千人,皆
官名。北宋开封府长官,从三品。不常设,而别以权知开封府事为长官。
官名。春秋楚、宋、吴等国置。君王侍卫武,臣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二年》:“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王每见之,必泣。”《昭公二十一年》:“多僚为御士。”官名。春秋时周王室与宋、楚设置,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
肃政廉访使的简称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宋徽宗政和六年七月改走马承受为廉访使。诸路各一员,无事每年一入奏,有边警则及时上报。宋钦宗靖康初罢之,复称走马承受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走马承受》。
官名。明置,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说:“景泰二年(公元1451年)始设漕运总督于淮安,与总兵、参将同理漕事”。漕运总督所属的参将职在督理漕运,故称督运参将。清制亦有漕标参将以督理漕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