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省称。
官名。明清顺天府之主官。掌府事。明永乐十年(1412)设,一人,正三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一人,品秩、职掌一如明旧。官名。明清两代建都北京,京师政区为顺天府,主官为顺天府尹,秩正三品,掌京府政
官署名。简称福建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顺天府、北直隶真定、大名、保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本省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
官署名。洪武二年(1369),改原都尉司而置,秩正三品。统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军及仪銮司,掌皇帝仪仗护卫。十五年罢,改置锦衣卫。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。明初置拱卫司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旋
即“圆明园护军营”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节慎库之主官。掌库事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满洲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各司郎中内奏派,二年一更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于诸县置租曹掾,主租赋之事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司天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,秩正九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,秩正八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挚壶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二年(1079),导洛水入汴河,置导洛通汴司,设都大提举总领其事。三年,改汴河堤岸司,仍设都大提举。八年,令隶都水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