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政司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沿置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土国界交涉;二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外国人保护、赏恤;五、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。设官同上。次年改为政务司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沿置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土国界交涉;二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外国人保护、赏恤;五、本国人出籍和外国人入籍。设官同上。次年改为政务司。国民党政府时废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。初授库副使、仓丞等,后内官品秩屡更,则专授从七品内官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
官名。北魏置。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后无此职。
官名。北齐置,长秋寺园池署桑园部长官。官名。见“园池署令丞”。
汉朝三公(太尉、司徒、司空)下属职事机构统称。东汉太尉诸曹有东曹、西曹、户曹、奏曹、辞曹、法曹、尉曹、贼曹、决曹、兵曹、金曹、仓曹等。汉朝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称三公,其府称公府,府中所属办事机构称曹。公府
官署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内率府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
宋朝太学考试名。又称月校。由本学长官自出题考试,朝廷不另差考官。神宗元丰二年 (1079),令太学外舍生每月私试一次,每年公试一次,合格者补内舍生。武学、律学、医学等亦有私试,试法与大学相类。宋代学校
官名。见“庶吉士”。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,掌西域诸屯田。自张骞通西域,李广利征伐大宛后,轮台、渠黎皆有屯田卒数百人,置使者、校尉领护,以给外国使者。后车师、乌孙、焉耆等国皆有屯田,亦以校尉领之。宣帝神爵二年(前60)置西域都